近日,鞍山市精神文明办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9-2021年度鞍山市文明单位(标兵)、文明行业、文明窗口、文明镇村的决定》,鞍山包括海城市、台安县、岫岩县共授予12家非公经济组织为2019-2021年度鞍山市文明单位称号,福鞍控股有限公司被授予“2019-2021年度鞍山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